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当事人系从外地慕名前往成都专门进行医疗美容手术,在对XX行业的销售宣传并未具体了解和核实的情况下,直接接受了隆鼻等医疗美容手术。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之所以专门选择对方XX机构,实际是因为对方在销售宣传上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误解,使得实际进行的手术方式和术前存在的手术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到时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要求XX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选择本文作者代理本案的诉讼维权程序。
2、在接受本案代理后,本文作者及时制定非诉和诉讼方案,协助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最终律师出面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坚定诉讼维权。在本案庭审过程中,基于XX纠纷仍属于医疗纠纷范畴,根据事先制定的诉讼策略,本文作者庭审多次及时提醒法官注意对方应承担医疗纠纷中院方对于患者知情权的举证责任,最终,鉴于XX纠纷确实院方存在较多不合规程序,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认定院方对于知情权并没有充分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结合诉讼策略选择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虽然法院最终并未直接认定对方构成违约,但最终还是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依据,支持院方应向我方部分赔偿损失,成功帮当事人争取到相应权益。
3、医疗美容目前频发,郑X提醒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在发现XX机构存在相关不规范的行为后,一定要慎重选择。在接受手术后,无论是否发生较大损害,只要XX机构的相关行为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的情况,切记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无论通过专业人士出面调查、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及时制定维权策略,争取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